根据《国务院关干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安阳崇高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抗菌新材料科研基地搬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阳崇高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抗菌新材料科研基地搬迁
地点:安阳市文峰区文元西街与平原路交汇处向南200米路西
建设单位:安阳崇高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安阳崇高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现厂址位于安阳市高新区峨嵋大街南段火炬园12号厂房,建有年产1000吨抗菌新材料科研中试基地项目。现有工程于2017年9月12日由原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以“金沙js77999建表(高)[2017]18号”进行了环评批复,于2018年4月9日通过了自主验收。为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将现有生产线整体搬迁至安阳市文峰区文元西街与平原路交汇处向南200米路西,建设“年产1000吨抗菌新材料科研基地搬迁项目”。项目工艺、规模均不变化,设备、配方略有调整。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晓洁
联系电话:183****5898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olKymygCoA2KKHKcQ-w22w?pwd=919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