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79号)的有关规定,现于2025年10月对林州鑫远工务器材有限公司铸造加工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开展验收工作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公共媒体告知的形式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1.1项目概况
公司委托开封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安阳中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协同处置受污染土壤项目和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报告表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了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殷环建表【2021】058号。本次验收项目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并于2025年7月竣工,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20日进行调试运行,从竣工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1.2污染防治措施
1.2.1废气
水泥窑正常运转情况下,污泥接收车间及污泥处理车间处于密闭状态,并处于微负压状态,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通过风机送至篦冷机高温段分解炉焚烧处置,废气处理工艺为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108m 高排气筒排放。 此外,在污泥卸料过程采取人工喷洒生物除臭液,以减轻臭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水泥窑停运、检修期间,污泥接收仓及污泥处理车间进行密闭,污泥处理车间臭气通过负压吸风进入1套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除臭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1.2.2废水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和车辆车厢清洗废水,进入污泥仓和接收的污泥混合后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1.2.3噪声
本次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值在80~85dB(A),经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1.2.4固体废物
粉碎系统除尘灰和窑尾除尘灰经收集后依托现有的窑灰返回系统,经输送设备送至生料入窑系统,最终得到妥善处置。UV灯管和定期更换的活性炭均属于危废,危废在依托企业现有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联系人: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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